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6篇
  免费   1篇
能源动力   1篇
水利工程   15篇
自动化技术   1篇
  2023年   2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4篇
  2012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河长制的本质是通过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对现行河湖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河长制自提出以来对于加强我国河湖管护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必须看到,河长制在跨省协调、考核问责、任务统筹、公众参与等方面仍有待完善。新时期,我国河长制的完善方向是以维持河湖生命健康为导向,实施流域性管护,严格考核,统筹谋划,由单一行政管理向多主体协同治理转型。针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促进我国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全局。  相似文献   
12.
小水电作为国际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是一种重要的分布式能源,适宜在贫困山区农村发展以及分散开发,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分3个阶段回顾了中国小水电的发展历程,而后指出目前小水电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制不健全、行业缺乏统一管理、水能资源规划落后以及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一揽子政策建议,包括重视法制化建设、加快制定新的激励政策、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和强化科技支撑作用等。  相似文献   
13.
严俊  张军  乔海娟 《小水电》2014,(6):16-17
浙江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境内山区丘陵地带分布广泛.为满足当地的农业生产灌溉及生活饮用水源需求,自!"世纪;"年代开始就陆续修建了许多水库工程,工程建成运行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这类工程的挡水建筑物绝大部分都是土坝或土石坝,限于当时的施工技术和客观历史条件等原因,无大型施工机械参与。  相似文献   
14.
基于2004~2013年天津市农业、工业、生活、生态及总用水量数据,分析了各类型用水量的变化态势及其影响因素,采用信息熵的方法分析了用水结构的演变过程,并通过灰色关联法识别出影响用水结构演变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天津市总用水量呈微增趋势;农业用水量为波浪式下降趋势;以2008年为界,工业用水出现先减少后增加的态势;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总体上均呈增加趋势;2004~2013年,天津市用水结构的信息熵和均衡度均于2010年达到峰值,用水结构发展已较为成熟,系统内部处于较为均衡的状态,单一因素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对用水结构的演变具有较强的影响,其中农村用电量、耕地面积、园林绿地面积、农业总产值、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轻工业产值等10个影响因素与天津市用水结构呈强关联。  相似文献   
15.
引汉济渭工程是陕西省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全局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当前,引汉济渭调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健全,这不利于维持和改善调水区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供水水量和水质的长期稳定.而调水工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文章在分析引汉济渭工程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方...  相似文献   
16.
酒类企业对赤水河流域水环境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赤水河流域的水环境现状和流域内酒类企业的发展概况,分析酒类企业在赤水河流域经济结构中所占的地位和酒类企业对水质的依赖与影响,认为酒类企业对赤水河流域水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从流域综合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缺失、酒类企业环保工作相对不足,以及流域保护与治理的投融资模式相对滞后等维度,分析赤水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中酒类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尽快开展流域综合性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规范流域内酒类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建立稳定可靠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融资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等。  相似文献   
17.
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框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我国面临的水资源、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等水问题,应用生态承载力所包含的生态弹性力、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三要素,结合水生态文明的基本特点,建立该制度体系的逻辑框架。从涉水空间有序管理、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监管、水环境和水生态有效管控、评价和考核4个方面对相关制度进行分类,构建包含36项子制度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框架。通过统计分析,指出存在的基本问题和主要应对思路:(1)对于在试点试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制度,应针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积累经验,完善制度安排;(2)对于在法律中已有原则性规定,但亟待细化的制度,应继续通过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细化已有法律法规;(3)对于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体制存在矛盾、冲突的制度,若开展试验工作,需向国家有关机构提请在试点范围内暂时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