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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鹰 《新安全 东方消防》2006,(8):64-66
系统工程学认为.导致事故的基本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一类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实践证明.事故发展进程以及事故归因中.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同样重要。目前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中,无论定性评价法,抑或定量评价法等等.几乎所有评价方法都是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评价。甚至即使在评价过程中涉及到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评价,所占比重也相当小。这样有失偏颇的工作方法.忽略人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的地位.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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