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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涛 《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6(2):103-106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因对方的违约而受损害的一方应当怎样获得救济,历来是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大陆法系中通常将实际履行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介绍了源于普通法系的效率违约理论,希望通过借鉴该理论中所包涵的效益原则和经济分析方法,为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替代理论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考模式,完成从实际履行到损害赔偿的过渡. 相似文献
2.
孙宏涛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5(3):58-60
物上代位性是物权的重要特征,抵押权作为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担保物权,当然也有物上代位性。本文在比较分析世界各国所规定的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范围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抵押权物上代位的范围及其合理性,以期能对完善我国民法典中抵押权物上代位范围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按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但这一规定过于模糊,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而且仅仅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破产清算组一方将会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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