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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常红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7):43-44,52
对于普通债权质押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混乱。普通债权本质上是财产权,具有交换价值,同时它不具有用益功能。以普通债权出质,不违背担保物权的物权属性,不会产生质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问题。合法有效的、具有确定性和可转让性的普通债权,可以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法律对此应当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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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科技立法的价值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常红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2):13-14
科技创新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和规范.科技创新活动及创新成果具有不确定性、外部性,科技创新市场具有无序性.有关科技创新的法律制度建设必须尊重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规律,以安全、公正、效率为其立法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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