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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在论、人性论和伦理精神的具体表现3个面向分析了儒家传统、基督教传统在伦理精神上的根本歧异.儒家的天命与基督教的上帝一样,都是终极存在,是形而上的本体存在,其差异表现在处理终极存在与世界万物的关系上.在基督教看来,人有原罪,表明人没有上帝的"善性",在人性的根源处,人不能靠自己得救,只能诉求于上帝,在伦理学上走向他律.儒家肯定人性本善,在根源处赋予人以自信、自力的力量,在伦理学上走向自律.儒家和基督教都强调"爱"的伦理,但是爱的背后依据及其超越指向并不一样.儒家的精神传统不适合用基督教语境下的人本主义宗教去概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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