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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104m3/d,需将污水排放标准由原一级A标准提高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通过分析原工艺系统存在的脱氮能力不足、碳源投加量大、氧化沟流速不均、污泥易沉积等问题,提标改造工程将原A2/C氧化沟工艺原位改造为五段Bardenpho工艺,并新增高效沉淀池+脱碳生物滤池组合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优于地表水准Ⅳ类标准,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为10 012.24万元,运行成本为0.404元/m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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