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报引]2006年11月19日《人民法院报》[案情]2003年6月21日,朱瑞珍向江苏省南通市规划局举报其北邻倪某在距自己住宅1米多处违法建造小楼一幢,侵犯其相邻权益,要求予以拆除。规划局于23日责成规划监察部门查处,并于7月9日、10日分别立案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8月10日,规划局向倪某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月23日,朱瑞珍以规划局在接到举报后60日内没有作为为由,[第一段]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