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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素君  姜球林 《规划师》2010,26(4):5-11
公共设施空间布局是城市规划工作的核心内容,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公共设施规划实践和新加坡的公共设施布局经验中,可知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可采取划分不同级别公共设施单元的做法,在单元内实现公共设施用地的动态平衡。同时,在公共设施专项规划中,应注重对社区公共设施的总体引导。  相似文献   
2.
深圳法定图则的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郭素君  徐红 《规划师》2007,23(6):70-73
深圳法定图则在规划法制化的进程中取得很多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通过与控规发展历程的比较,可以发现深圳法定图则仅是一种制度设计形式,自身还有很多需完善的空间,其发展有赖于多方面制度的推进.  相似文献   
3.
从观澜看深圳市特区外土地利用转型的必然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郭素君  张培刚 《规划师》2008,24(8):72-77
深圳在改革开放之后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及大量的储备土地迅速成长为国内占有重要地位的特大城市,然而,也正是因为其超常发展导致了土地、资源、环境、人口“四个难以为继”局面的出现。以观澜为例,目前深圳特区外仍采取“工业房地产”式均衡发展、粗放外延式、经济与社会发展错位、以租赁市场为主的土地利用模式,这不利于深圳的进一步发展,应积极转变观念、及时转变土地利用模式,推动深圳的全面转型。  相似文献   
4.
由深圳规划委员会思索我国规划决策体制变革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1998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确立了深圳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深规委")的法定地位,并赋予了对法定图则的审批权,对城市规划决策体制的变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然而,在目前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均面临转型而又错位的制度框架下,深规委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尴尬,文章从国内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的类型、规委会的本质入手,分析了深规委所遭遇的尴尬,并对这种尴尬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进而为其他城市规委会的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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