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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我县被省水利厅列为全省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11个联系点之一。我们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及有关规定,紧密联系我县实际,从严要求、高起点出发,制定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过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从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逐项落实,建立了一支集水行政执法、依法收取行政性费用、参与水资源管理于一体的素质较好、装备优良、关系协调、运行有力的水政监察专职队伍。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已于1997年1月14日通过省水利厅的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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