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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4日-30日,江门市出现了一次臭氧重污染过程,其中共发生了四天轻度污染,六天中度污染,五天重度污染。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和台风外围天气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污染物浓度容易累积升高;高温、强光照有利于前体物的光化学反应迅速生成臭氧,进而推高臭氧浓度。15~30日江门市除了VOCs本地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外,也有受不同程度的外来传输影响。污染期间江门市主要特征物种有来源植物排放的2-甲基1,3-丁二烯,工业工艺源、溶剂涂料使用行业相关的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工业和机动车排放的乙烯,也包括油气挥发相关的低碳类烷烃等。建议加强江门与上风向地区的VOCs管控,以减轻秋季珠三角西南部的臭氧污染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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