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下简称《强制性条文》)已于2000年10月由建设部批准发布。此后,水利部就《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强制性条文》的发布实施,不仅是水利标准化工作的一件大事,而且对构架我国新的水利建设市场技术控制模式,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3.
美国加州水资源开发管理历史与现状的启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综合介绍了美国加利福尼亚洲水资源开发和管理中涉及的一些问题,如:水利工程多样化的产权特征;区域水行政机构在地区水事务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合理有效的统一调度水利工程;为解决水量问题而进行的地表水地下水的联合调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绝对优先地位等等,除此以外,还主要介绍了其成熟的水权体系、活跃的水权交换以及不健全的水市场,并对其有创造性的“干旱水银行”加以了着重介绍,最后基于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思考,以期为我国目前的水资源开发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5.
中国水利标准化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水利标准化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1)制定了有关水利标准化的部门规章;(2)制定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3)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4)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成绩显著;(5)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经活动;(6)计量认证工作稳步推进;(7)质量工作不断进步。存在的问题有:(1)中介机构薄弱;(2)标准的立项、编制和版权产生矛盾;(3)标准化经费短缺;(4)标准的具体内容方面各领域不平衡。对策是:(1)急需提高水利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2)急需构建水利技术法规体系;(3)急需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4)尽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标准化管理新体制;(5)急需建立水利行业合格评定程序;(6)急需实施“走出去”战略。 相似文献
6.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