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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抢劫罪和强奸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手段都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相同的表述,其实质的内容和范围是不一样的。抢劫罪暴力手段的上限可以包括故意杀人,而强奸罪的暴力上限不包括故意杀人;抢劫罪的胁迫只能是暴力胁迫并且具有实施的当场性,而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内容多种多样,表现形式既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在时间上也具有不确定性;在抢劫罪中,其他方式所造成的不知反抗的状态,必须是有行为人造成的,而强奸罪中这种状态既可以由行为人积极造成,也可以由被害人自己造成,行为人利用之。  相似文献   
2.
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本文主要对宽严相济作了基本的解读,并以此政策分析组织卖淫罪和相关联罪名的刑罚轻重问题。笔者认为组织卖淫罪和相关联犯罪是成熟男女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案件中无被害人,与赌博犯罪和毒品犯罪相比引发的关联性犯罪少,是应该作为轻罪以轻刑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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