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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电气火灾的第四诱因
摘    要:电气火灾的起因一般可分为三大类,即短路、过负荷及接触电阻过大。但在生产生活中,许多电气火灾并非因为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导致短路、过载或接触不良引起,而是由于人为因素诱发所致,其中“遗忘”已成为电气火灾的第四个主要原因。在使用电气设备、器具后,忘记及时断电而使之长时间工作发热引燃周围易燃、可燃物,以至蔓延成灾的事故,在电气火灾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这里不妨以1992年我国的特大电气火灾为例作简单分析。 1992年,全国共发生特大电气火灾事故65起,其中忘记断电而引起的有8起,占总数的12.3%,损失达851.7万元。就发生火灾的场所而言,主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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