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 ,加强监督管理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广电总局制定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并于2 0 0 4年 10月 11日实施。本办法规定 ,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 ,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给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同时 ,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