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使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意见》指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根据《意见》,2013年至2017年5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232万户;5年改造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9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17万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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