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比较法和冲击力法校准加速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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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劲,薛新法,刘维瑾.用比较法和冲击力法校准加速度计[J].计量技术,19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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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劲 薛新法 刘维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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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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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讨论用比较法和冲击力法在10~1000g、持续时间为2~20毫秒的冲击加速度范围内对加速度计进行标定的问题。对这两种校准方法进行了误差分析,指出在分别使用记忆示波器和数字峰值电压表的情况下,用比较法校准的误差各为±5.6%和±3%,用冲击力法校准的误差各为±4.9%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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