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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质量监督如何选定质量水平P0
作者姓名:叶永和
作者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摘    要:<正>作为质量监督与管理部门在开展质量监督检验时要有一个质量目标--质量水平P0的要求,否则质量监督工作就无的放矢,监督检测的结果无法对产品总体的质量水平进行评判,也就很难说质量监督工作能提高社会中整体产品质量水平,很可能还会产生冤案错案,对产品生产不利,对质量监督事业发展不利。因为,某产品总体的质量是否合格是针对某一规定的质量水平P0而言,如该产品总体的实际质量水平P大于P0,判别该总体为不合格;如该产品总体的质量水平P小于P0,判别该总体为合格。由此可见,P0是被监督产品总体合格与否的定义,是质量监督工作的"基本法",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定义,即使全检得出为不合格率等于零的真值,也无法判定该产品总体是否合格。

关 键 词:质量水平  质量监督工作  整体产品  质量监督事业  产品生产  质量目标  管理部门  合格  选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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