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继续为地方政府债券“兜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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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金冰.财政部继续为地方政府债券“兜底”[J].四川水泥,2013(5):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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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金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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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今年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即将启动,财政部提出,若债券发行后,地方财政部门未按时足额向中央财政专户缴纳还本付息资金,财政部将以中央财政垫付方式代为办理地方债还本付息,地方则须支付罚息。财政部官网6月3日公布通知,对财政部代理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作出详细规定。这表明,中央财政继续为地方政府的这一融资行为"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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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务 财政部门 还本付息 债券发行 财政专户 地方债 中央财政 代理发行 融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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