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建立珠江流域水事协商机制的法学理论 |
| |
作者姓名: | 吕树明 |
| |
作者单位: |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广州,610611 |
| |
摘 要: | 珠江水环境持续恶化,寻求应对良策,探索建立流域协商机制途径,确立“善治”目标,得到流域内各省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本文通过阐述建立珠江流域协商机制(协商组织)的必要性,认为按“公共治理”理论创设的协调机制模式是搭建协商平台的有效理论途径,并对机制建设框架以及协商决议产生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
关 键 词: | 流域管理改革 协商机制 理论制度 珠江流域 |
文章编号: | 1671-1408(2006)09-0024-04 |
收稿时间: | 2006-05-17 |
修稿时间: | 2006-05-17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