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资料使用办法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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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献峰,李哲强,郎洪钢.水文资料使用办法解读[J].河北水利,2009(3):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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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献峰 李哲强 郎洪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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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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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概述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3项规定了“水文资料使用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令第496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27条规定“编制重要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审查,确保其完整、可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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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文资料 流域管理机构 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解读 国务院令 水资源管理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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