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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发改委要求各地报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总晕指标和企业(生产线)名单
摘    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7月25日发布“关于请报送应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总量指标和企业(生产线)名单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地淘汰落后产能指标、“十一五”水泥工业发展规划及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确定具体关闭淘汰企业(生产线)名单,并明确企业关闭或生产线拆除的时间。目前,立窑比重较大的山东、广东、河北等省应加大淘汰力度,进一步削减立窑生产能力。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有条件省市应淘汰全部机立窑生产线。

关 键 词:企业关闭 生产能力 生产线 名单 水泥 国家发改委 “十一五” 机立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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