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消防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
| |
作者姓名: | 雷智勇 |
| |
摘 要: | 听证程序,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行政程序制度。《消防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必须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举行听证,以当事人的要求为前提。听证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