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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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 ,保证药品质量 ,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规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生产、经营药包材和使用药包材包装药品的 ,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第三条 国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药包材的注册管理工作。第二章 分类与标准第四条 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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