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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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工信部联节2015]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要求,全面提升数据中心节能环保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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