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条例》 依法保护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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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菊生.认真落实《条例》 依法保护水资源[J].中国水利,1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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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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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8月8日,国务院颁发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防治措施,使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 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条例》的指引下,以流域为单元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的工作得到了加强。建立了由国家环保局、水利部等11个部委和四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的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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