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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将开展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摘    要:为做好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建设部日前成立了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指导协调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的培训、考试和资格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监督分会组织实施. 建设部按华北、东北、西北、华东、西南、中南等六地区分别指定一个培训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考试委员会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统一使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 员会审定的考试大纲培训教材.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教材为:<工程质量监督概论>、<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工程结构设计基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建筑工程试验与检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0)专业应用指南棗建设工程施工>.其他专业工程除采用<工程质量监督概论>和<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两本通用教材外,可按照本专业的要求另加若干专业教材. 建设部拟于2002年2月下旬举办师资培训班.各地应组织指定培训机构的教师参加师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师资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培训的教师方可担任质量监督工程师的授课教师.师资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质量监督工程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的方式. 2002年和2003年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04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 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按照地区和专业统一编号,统一发放.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验印;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专业部门验印,并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据建办人教2001]4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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