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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实施与商榷
引用本文:陈恒.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实施与商榷[J].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2002,11(1):39-41.
作者姓名:陈恒
作者单位:河南省电力行业协会
摘    要:我国标准化法中关于“标准化”的定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GB/T15496-1995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施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国家经贸委第10号令《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电力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鼓励电力企业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还强调电力企业不得无标准作业。换句话说,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有监督检查地开展标准化工作,是电力企业内部各项生产活动、管理活动的基础,所有电力企业都应把标准化工作列入企业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中。


Practice and discussing about EPA enterprising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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