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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保健食品指定实验室不得设分支机构
摘    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指定实验室不得设立实体和分支机构,其受托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指定实验室的名称。

关 键 词:实验室管理  分支机构  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监局  研究成果  化妆品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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