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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药监局:保健食品指定实验室不得设分支机构
摘 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指定实验室不得设立实体和分支机构,其受托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指定实验室的名称。
关 键 词:
实验室管理
分支机构
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监局
研究成果
化妆品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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