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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抗旱规定
摘    要:《河北省抗旱规定》已经2012年5月15日省政府第一O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于7月1日起实行。6月29日,省水利厅召开学习贯彻《河北省抗旱规定》座谈会,介绍《规定》出台背景,解读《规定》内容,展望抗旱愿景。省水利厅厅长李清林,出席座谈会,并以《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切实做好抗旱工作》为题作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画处长王永强解读《规定》内容。现将《规定》全文、李清林厅长的重要讲话、王永强副处长的解读刊发如下。

关 键 词:抗旱工作  河北省  经济法规  省政府  水利厅  解读  办公室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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