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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录
引用本文:小马.法律语录[J].商品与质量,2004(22).
作者姓名:小马
摘    要:《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32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不合格产品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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