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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捍卫误买水货手机的消费者权益
引用本文:陶伟.谁来捍卫误买水货手机的消费者权益[J].家庭电子,1998(2):8-8.
作者姓名:陶伟
摘    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并获得加倍赔偿。但是,时至今日,尚无一例消费者因购买了水货手机而获得加倍赔偿的记录。权威部门出于慎重考虑,亦没有做出相应的反应。笔者从近时期内众多的报道中略加分析,竟得出一个令人瞠目的结论——北京市手机销售过程中,除无线局各营业厅之外,在其余各家诸候大旗庇护下的代理店,竟已找不出一例没有销售过水货手

关 键 词:手机  市场  水货手机  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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