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律“护身符” 三年挽回七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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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飞.用好法律“护身符” 三年挽回七百万[J].当代矿工,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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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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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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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复杂的市场经济中,如何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芽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矿,紧紧依靠并用好法律这个“护身符”,自2002年以来,通过严格合同审查、运用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手段,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720余万元。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不断规范,朱仙庄矿越来越重视对企业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他们对建设工程、物资买卖、技术合作、承揽修理等过程中发生的10多种合同,均本着“事先参与、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把立项、签约、履行这三道关,坚持所有合同必须先由计划、财务、审计及经办单位审查签字后,再由矿法律顾问办公室依法对履行、违约、金额等条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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