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这实际上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保持设备完好”,即维持简单再生产能力;二是“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即增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扩大再生产需要新的资金投入,否则不能建立扩大再生产能力所必须的手段,而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能力的资金来源应该是设备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因为这两项基金是从设备的原值中提取的,用于设备“磨损和损耗价值的补偿”,以保持设备原有的价值形态,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能力。这个原则也是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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