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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小区办”)具体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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