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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依法严惩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
引用本文:王晓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依法严惩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J].大众用电,2002(10):8-8.
作者姓名:王晓琴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摘    要:湖南省经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于2000年9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即湘经贸法犤2000犦440号文件,(以下《意见》)。它的印发施行,对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4个部门针对窃电的新情况对《意见》又作了补充修订,并于2002年7月8日重新印发到全省各地(即湘经贸法规犤2002犦394号)。下面谈几点看法。1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击盗窃电能犯罪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湖南省通过印发《意见》后,各地公检法机…

关 键 词:电力企业  《电力法》《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  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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