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电能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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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中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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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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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7月8日,湖南省经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四家通过近3年的实践,针对窃电的新情况,经过进一步补充修改,重新下发了《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以下《意见》)。这个文件的出台对湖南省依法遏制和打击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信誉、保护电力企业和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湖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这个文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打击盗窃电能犯罪的力度。1充分认识窃电犯罪的危害性和打击窃电犯罪的必要性盗窃电能犯罪是以不交或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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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企业 供电秩序 公安机关 职能作用 盗窃电能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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