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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爆电器湿热试验严酷等级的一些看法
作者姓名:朱锡生  金瑞壁  朱秀芝
作者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朱锡生,金瑞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朱秀芝)
摘    要:按照GB3836—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规定,矿用防爆电气交变湿热试验的严酷等级为40℃、12周期,与原来GB1336—77《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规定的40℃、7周期相比,在温度上没有变,但周期数明显地增加了。而根据我们在多种产品研制中积累的大量数据,认为对于矿用防爆电气而言,提高温度值比增加周期数更能严格地、准确地考核产品绝缘质量水平。 一、矿用防爆电器绝缘变化规律初探 众所周知,矿用防爆电器进行交变湿热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考核该设备在周期性高温高湿状态下的耐受性。因此要合理地确定矿用防爆电器进行交变湿热试验的严酷等级,就必须首先探索矿用防爆电器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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