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依法管好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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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洪武.莱芜市依法管好水资源[J].治淮,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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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洪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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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莱芜市水利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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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生态环境不可缺少的要素,因此,依法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防止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我市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我市水资源贫乏,依法治水治污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据勘察计算,我市水资源总量为6.3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537立方米,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全市水资源供需双方在平水年基本持平,枯水年份严重不足,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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