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贯彻新《水法》流域治水新跨越——松辽水利委员会贯彻执行《水法》十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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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旸,吴东芳,蔡宇.十年贯彻新《水法》流域治水新跨越——松辽水利委员会贯彻执行《水法》十周年[J].水利发展研究,2012,12(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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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旸 吴东芳 蔡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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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水利部 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 2.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吉林长春,13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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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水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水法》实施10年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认真履行流域管理机构各项职责,全力推进流域现代水利建设和管理,实现了重大跨越.本文主要阐述了贯彻落实水资源规划制度、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管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流域水量分配、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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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法》 水资源 规划 管理 保护 依法行政 松辽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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