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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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一舟,赵娟.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J].中国食品,2021(6):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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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一舟 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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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下称《协定》)正式生效。《协定》是我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条约,通过《协定》,中欧双方首次大规模互认地理标志,总量超过500个。双方还约定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可以使用对方的官方标志,有利于相关产品开拓市场。《协定》的生效可以消除双方地理标志持有人的后顾之忧,促进相关产品的进口,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品质,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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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理标志 合作协定 欧洲联盟 开拓市场 商务部 持有人 中欧 生活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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