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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不使用新型墙材不予竣工验收
摘    要: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墙改办、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材应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合肥市城市规划区(“禁粘”区域)内不使用新型墙材的新建建筑(含砌体工程尚未施工的在建建筑).不得施工、不得组织验收和竣工备案,不得返退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不予参加建筑评优、评奖。

关 键 词:竣工验收  合肥市  墙材  新建建筑  城市规划区  砌体工程  质量安全  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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