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法律责任问题的思考 |
| |
作者姓名: | 姚庆旭 |
| |
作者单位: |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
| |
摘 要: | 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及工作经验不足,对发生伤害事故的预见性不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果伤害事故是由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在工作中的过错而产生的因果关系成立,那么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就应依据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学校管理者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应该明白执行教学活动所遵循的法律框架,让全体教师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制定一些政策和措施,以保证体育活动计划的顺利执行,而不至于造成不利于教师、管理机构的法律事件。
|
关 键 词: | 学校体育 伤害事故 法律责任 风险防范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