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的网络舆情层次评价指标体系建构——以湖南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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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南交通工程学院;2.湖南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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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移动互联网舆情的传播呈现出了跨时空性、泛在性、强制互动性、即时性、群体极化化的特点,这既增大了网络舆情监管的难度,又给网络舆情监管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层次分析法,应该以社会环境、舆论主体、主体行为、舆论本体为一级指标,以就业率、收入差距、犯罪率、关注度、消极态度、被发现的及时性、被控制的难易度、被处罚的严厉度、传播速度、分布范围为二级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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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移动互联网 传播特点 大数据 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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