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部起草《农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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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环办环评函[2018]412号)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农药行业建设项目(包括生产农药原药、制剂和中间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新建农药项目原则上仅限于生产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以及水基化、无尘化等新剂型的农药制剂的建设项目。第三条项目布局符合国家和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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