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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技术监督新动向
摘    要:越南科技环保部日前颁布条文,规定自98年7月1日起当地瓶装矿泉水或净化水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书,产品必须贴有商标和质量说明。生产者必须在矿泉源头处设厂加工与装瓶;进口商须对其进口的外国瓶装饮用水质量负责任。目前越南发现400个矿泉,已开发271个,上百家瓶装饮用水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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