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管理 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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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要大力推进土地的有偿使用,集聚小城镇建设资金。 各地在小城镇建设中,要认真贯彻“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精神,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已经完成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优先分配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县域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要重点向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倾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依法认真履行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职责。对试点小城镇的建设用地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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