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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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文辉.论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J].商品与质量,2011(Z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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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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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商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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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遗失物制度是一个非常生活化的内容制度,每个人都有丢失物件的经历。但作为法律的一项制度,它所确定的是民事主体在这种法律关系下的权利义务。遗失物拾得是指拾得人发现他人的遗失物后予以占有,从而引起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注重对遗失人物权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而欠缺对拾得人利益的关注与维护应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拾得人有限制的取得遗失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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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失物报酬请求权 权利 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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