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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地表径流损害的赔偿
引用本文:杨清海,郑存德,李富祥.论城市地表径流损害的赔偿[J].丹东纺专学报,2003,10(1):44-45,42.
作者姓名:杨清海  郑存德  李富祥
作者单位:丹东职业技术学院环境生态系,辽宁丹东118003
摘    要:城市地表径流污染有其独特的特征,现行的环境法律规范对此缺乏规范指导。本文分析了城市地表径流造成的损害与传统环境问题的不同特性,以及适用法律的特点,说明完善立法、建立政府环境赔偿基金和相应机构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关 键 词:地表径流  环境损害  污染特征  污染源  环境赔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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