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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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赣水农水字2023]14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 241号)要求,制定《江西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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