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出台酒类经营管理办法 禁止销售带“专供”字样的白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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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思雨.广西:将出台酒类经营管理办法 禁止销售带“专供”字样的白酒[J].中国食品,20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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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思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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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流通酒类管理,提高广西自治区食品流通酒类安全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稿强调,酒类经营者销售散装白酒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酒类经营者销售的散装白酒必须是依法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已登记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酒品。2.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经营场所销售散装白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白酒。3.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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